《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證、研究生校徽使用和管理辦法》(暨研〔2012〕42号)

發布時間:2014-12-24 來源:太阳集团1088vip

《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證、研究生校徽使用和管理辦法》(暨研〔2012〕42号)

 

 

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證、研究生校徽使用和管理辦法
 
    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證是我校研究生的身份證明和注冊憑證,研究生校徽是研究生擁有在校學籍的标志。為加強研究生證、研究生校徽的管理,制定本辦法。
    一、研究生證的發放
    (一)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工作秘書于每年新生入學前1個星期内,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培養管理辦公室領取研究生新生名冊、空白研究生證及校徽;研究生院工作人員将研究生新生名冊送往學校黨政辦公室行政科,用于研究生證蓋章存根。
    (二)研究生報到注冊後,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工作秘書填好研究生證有關内容,在研究生證“注冊記載”欄目蓋“已注冊”章,收齊統一交學院審核,送黨政辦公室印章室加蓋學校鋼印(紅印)。
    (三)研究生證自加蓋學校印章後生效。新生注冊取得學籍後,發給其研究生證和校徽。
    二、研究生證與研究生校徽的使用
    (一)研究生領到研究生證、校徽後,應注意保管。研究生校徽正面為桔黃色。校徽應佩戴。
    (二)研究生證為紅色封皮,其内附有“不帶薪研究生假期乘火車減價優待證”及“乘車優惠卡”欄目。家庭和學校不在同一地、不帶薪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假期訂購火車票的優惠待遇。
    (三)研究生要如實填報本人家庭地址和乘車區間(離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車站名)。如家庭所在地變動需更改,需當地派出所開具變動證明,方可更改。
    (四)研究生應在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的時間持研究生證到院系注冊。未經注冊蓋章的研究生證使用無效。
    (五)研究生證與研究生校徽人手1份,隻限本人使用;不得同時持有2個研究生證,不準轉借、轉送他人,不準擅自塗改或毀壞,不得利用他人研究生證作違法違紀活動,違者視情節予以适當處罰。
    三、研究生證補辦、換領手續
    研究生應妥善保管好研究生證。
    (一)若不慎損壞研究生證,必須說明原因并寫出書面檢查,經研究生院領導同意後,準予換取新的研究生證,并同時将舊的研究生證收回銷毀。
    (二)若不慎遺失研究生證,補辦程序如下:
    1.由研究生本人提出書面補發申請(申請表可下載),需經2人證明,交所在系(所、中心)、學院審核。
    2.申請獲批一周後(以學院簽章日期為準),研究生持申請表到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領取研究證并到學校财務與國有資産管理處繳交研究生證工本費。
    3.研究生憑财務與國有資産管理處的收據及有“已注冊”标識學生證,到黨政辦公室印章室蓋章;需補領火車票優惠卡的,另交工本費7元。
    4.辦理補、換領研究生證時間為星期一、三上午。
    四、研究生證退還、注銷手續
    研究生因畢業、轉學、退學、開除學籍等原因離校時,應辦理離校手續;需将研究生證交回研究生院注銷後,方能離校。
    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證、研究生校徽使用和管理辦法》(暨研〔2009〕107号)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