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app首页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一、太阳集团app首页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簡介
本辦法依據《教育部财政部關于“十二五”期間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關于做好“本科教學工程”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制定。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遵循“自主選題、自由申報、擇優資助、規範管理”的程序,以項目為載體,充分調動學生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激發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業意識,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在創新基礎上的創業能力。
學校成立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委員會,下設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研究、制定有關政策,組織專家委員會對項目進行評審、驗收、評優等,并負責監督項目進展和經費使用等情況。各學院(部)成立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小組,由分管教學副院長(副主任)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任副組長,成員包括教學和學生管理人員、指導教師等。管理小組負責全面規劃本院的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及立項申報工作,審查本院申報項目的可行性,為項目研究提供必要的軟硬件條件,并對有關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二、項目申報與立項
(一)項目申報主體
項目申報主體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創新訓練項目申請者可為個人,也可為團體;創業訓練和創業實踐項目申請者必須是團隊,團隊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鼓勵跨學科、跨年級的團隊申報。原則上,文、史、經、管、法類學生學年平均學分績點在3.0以上,理、工、醫類學生學年平均學分績點在2.8以上。對确有特長的學生,可适當放寬申報條件。申請人作為項目組成員(含負責人)最多隻能參與2項,作為項目負責人原則上隻能申報1項。
(二)項目指導教師
每個項目至少有一名校内指導教師,創業實踐項目還必須有一名企業導師。
校内指導教師要求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認真負責、學術水平高、科研能力強、學風正派、治學嚴謹,能認真履行指導職責。原則上每個指導教師隻能指導一個在研項目。
(三)項目選題
項目選題要求思路新穎、目标明确、具有創新性和探索性,項目方案具有可行性。
項目選題來源主要是(一)與教師科研課題緊密結合的項目;(二)小發明、小創作、小設計等學生自助尋找的項目;(三)開放實驗室或實踐教學中形成、教學計劃之外的具綜合性、設計性、應用性、創新型實驗項目;(四)社會調研及其它有價值的研究實踐項目等。
(四)項目研究期限
項目研究一般為1至3年,創業實踐項目可适當延長。原則上要求項目負責人在畢業之前完成項目。創業實踐項目負責人畢業後可根據情況更換負責人,或是在能繼續履行項目負責人職責的情況下,以大學生自主創業者的身份繼續擔任項目負責人。創業實踐項目結束時,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處理各項事務。
(五)申報和立項程序
項目組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書》,經指導教師審閱并簽署意見,提交給項目組所在學院(部)。
各學院(部)成立項目評審委員會,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主要審查項目的科學性、創新性、可行性、申請者及指導老師資格、項目實施的條件等(對跨學院的項目,須經有關學院會審,由第一申請者即項目負責人所在學院向學校申報)。
初審通過的項目由學院(部)統一報到管理辦公室,由管理辦公室組織專家委員會對項目進行評審。
管理辦公室獎評審結果報管委會審核,審核通過的項目予以立項。
三、項目、經費、獎懲管理
(一)項目立項後,項目負責人及所在學院(部)、指導教師及所在學院與管委會主任簽訂項目合同書。學校下撥第一期研究經費,項目負責人立即組織力量按申報方案開展研究。
項目中期檢查;學校對項目進展進行跟蹤管理,在項目研究中期對項目進行中期檢查,并根據項目檢查結果決定是否進一步資助。
項目組提交項目中期報告,内容包括項目進展情況、經費使用情況等,經學院(部)審核後報學校管理辦公室。管理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對中期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做出合格、調整或終止的評價。中期檢查合格的項目,由學校下撥第二期經費。對不按時遞交中期報告以及實施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無明顯進展的項目,要求限期整改直至終止項目運行。
項目結題驗收;項目完成後項目負責人應按要求撰寫結題驗收報告,提交項目相關研究記錄和研究成果等材料,提出結題驗收申請。經學院(部)審核後報學校管理辦公室。
學校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專家對研究項目進行結題驗收。驗收形式包括審議項目總結報告、實驗操作演示、聽取結題答辯等,研究結果分為優秀、通過和不通過三個等級。
由于技術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題的項目,由項目組提出申請,學院簽署意見,報管理辦公室審核後,可批準撤項,收回剩餘經費。
項目變更;項目一經确立,不得随意變更。如确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須填寫項目變更申請表,注明變更的内容,說明變更的内容,經學院(部)審核,報學校審批。如無充分理由無故變更、耽誤項目研究進展的,學校将追究指導教師及項目負責人責任。
(二)經費管理
項目經費嚴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管理辦公室按項目進度劃撥經費。
項目經費專款專用,學生在預算框架下自主使用,教師不得使用學生研究經費。
項目經費主要用于購買必要的實驗耗材、藥品、圖書資料以及相關學生研究經費。
學校對項目經費實行監督管理,保證使用科學、合理、高校,項目結束後進行決算,并接受審計部分監督。
(三)獎懲
學校設立太阳集团app首页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優秀成果獎、優秀組織獎和優秀指導教師獎,對組織得力、實施效果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凡參加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并順利結題的學生,可獲得學校頒發的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結題正式;符合登記學分條件的,登記創新學分;在獎學金評定、優異生選撥、推薦免初試攻讀研究生中獲得優先權。對取得階段性成果的項目,由學生提出申請,掙得指導教師同意後,經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查,可延伸為畢業設計(論文)課題進行深入研究。
對于指導教師,學校将根據項目完成情況及教師的指導力度,對指導教師的工作量進行認定并給予工作量補貼。
對于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的項目組、指導教師以及學院,将視情況分别給予終止撥款、取消指導教師資格、對學院進行批評整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