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貸款

發布時間:2014-11-26 來源:太阳集团1088vip

國家助學貸款辦理流程


國家助學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學生發放的、由國家财政貼息,用于借款學生在國内高等學校就讀所需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的一種政策性貸款。現将具體辦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家庭經濟困難、已辦理“困難生登記”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見溫馨提示1

二.所需要的材料(一律使用A4紙書寫、複印)
1.《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見溫馨提示2
★ 下載途徑:網頁附件→《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見溫馨提示3
★ 申請書統一用簽字筆或鋼筆、手寫,内容一定要詳細真實、足以說明貧困程度,1000字以上,不得抄襲。

3.《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或《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原件。見溫馨提示4
(1)證明須由當地鄉鎮一級以上政府部門或民政部門出具,且留有每一級經辦人的姓名、職務及有效聯系電話,證明當年有效,不得塗改,必須用鋼筆書寫,圓珠筆無效。
(2)證明内容裡面不能出現與所交材料信息不符的内容。如:父母姓名、出生日期等與身份證上姓名、号碼不同等。

4.本人學生證(如該年度新生學生證尚未辦好,可不交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正反兩面複印)各1份。見溫馨提示5

5.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有效的身份證明及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公證書(戶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具并蓋章)。

6.父、母親身份證(正反面)或戶口簿複印件或派出所蓋章并出具的戶籍證明各1份,均需有身份證号碼。

7.當年《太阳集团app首页經濟困難學生登記回執》複印件。

溫馨提示1:
每學年開學起,截止至9月30日為該年度的“困難生登記”辦理時間。具體要求BB上會另行通知。逾期不再辦理。

溫馨提示2:
★ 或到311辦公室領取。請認真閱讀《模版和填表說明》(BB同途徑下載)。
★★ 不明處不填或鉛筆填寫。

溫馨提示3:
《助學貸款申請書》書寫範本:
1.擡頭:中國銀行廣州天河支行
2.正文(包含但不限于):家庭基本情況、經濟狀況陳述、困難原因、申請貸款理由;本人作出誠信申請、按規定使用貸款、按期還款承諾。
3.本人手寫簽名、書寫日期。

溫馨提示4:
困難證明原件不能退回。請在提交原件前自行複印備份,并将原件、複印件同時上交查驗。

溫馨提示5:
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内,臨時身份證不能使用。
解決辦法:使用戶口本複印件(需有戶主頁及父母身份證号碼方可)。若無,可由當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出具戶籍證明。

三.國家助學貸款辦理流程
(一)規定日期前,學生提交貸款所需資料。地點:311辦公室,鄭老師  溫馨提示6
1.老師将驗證所有貸款資料,并在所有的複印件加蓋“此件與原件相符”的章。
(1)學生的父、母親身份證(正反面)或戶口簿複印件由學生本人簽名。
  (2)其他複印件由經辦老師簽名。

2.所有上交資料全部用簽字筆或鋼筆填寫,且不得塗改;全部使用A4紙,非A4紙要用A4紙粘貼或複印,否則銀行不予接收,并按“所需材料1-7”的順序進行排列。

3.經查驗後,經辦老師在困難證明複印備份件加蓋“此件與原件相符”章并簽字後,退回給學生本人保留。經老師簽字驗證後,該複印件在學校具有與原件同等的效力。

(二)學院審核貸款申請,并公示學生申請貸款名單和情況。(公示期3天)
(三)材料交校本部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符合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學生名單提交經辦銀行。
(四)銀行最終審定,确定時間辦理貸款手續。具體時間留意BB通知

1.在正式辦理前,貸款學生需領取貸款合同和借據。
時間:
地點:311辦公室,鄭老師

2.請領到合同與借據後核對本人信息,信息如有錯誤,請在規定日期前到311辦公室登記。溫馨提示7
(1)合同是每位學生一式三份;
(2)借據是每學年一份,借據金額合計應該等于合同金額。
(五)學院公布銀行反饋成功受理名單。


溫馨提示1:
每學年開學起,截止至9月30日為該年度的“困難生登記”辦理時間。具體要求BB上會另行通知。逾期不再辦理。

溫馨提示2:
★ 或到311辦公室領取。請認真閱讀《模版和填表說明》(BB同途徑下載)。
★★ 不明處不填或鉛筆填寫。

溫馨提示3:
《助學貸款申請書》書寫範本:1.擡頭:中國銀行廣州天河支行
2.正文(包含但不限于):家庭基本情況、經濟狀況陳述、困難原因、申請貸款理由;本人作出誠信申請、按規定使用貸款、按期還款承諾。
3.本人手寫簽名、書寫日期。

溫馨提示4:
困難證明原件不能退回。請在提交原件前自行複印備份,并将原件、複印件同時上交查驗。

溫馨提示5:
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内,臨時身份證不能使用。
溫馨提示6:
★ 由于傳真件的墨迹不能永久保存,因此所有需要的資料不能是傳真件。
解決辦法:
  傳真件可複印之後交複印件。

★★ 如果所交資料有字迹模糊的請自行更換,并且所有填寫資料不能有塗改迹象,填錯信息需要重填,否則無效。

溫馨提示7:
★ 請勿在合同和借據上填寫任何内容。特别是借據為自動複印紙,切勿墊在借據上書寫。如影響貸款,後果自負!!!
★★ 合同和借據的信息有誤而無按期登記更改者,影響到本人的貸款辦理,後果自負!!!

四.有關事項說明
1.有下列情況的學生不得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1)外招生或非本校學籍者。
(2)已在其他銀行(包括中國銀行)曾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
(3)有違法亂紀行為,受過校方行政處分或有關部門刑事處罰者。
(4)學習成績差,績點不得低于2.0(此項指二年級及二年級以上的申請者)。
(5)由于非疾病等原因留級、休學者。
(6)其他不符合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辦法規定的情況。


2.貸款金額:每人每學年6000元。
按規定,經濟困難學生申請貸款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全日制普通在校學生總人數的20%,每人每學年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因此,我院借款學生所貸款項原則上僅限于學費,超過6000元者每人每學年隻貸6000元,不足6000元者按實際學費金額申請。
(1)從當前學年起可申請當前學年及以後學年每學年的學費貸款。
★ 借款總額=每學年學費貸款(6000元)×申請學年數。
(2)助學貸款為一次簽訂借款合同确定在校期間的借款總額,不得分兩次簽訂。
溫馨提示:如有一年級的同學隻申請了兩年的貸款,直到三年級家庭經濟情況尚未好轉,需要繼續申請剩餘兩學年的貸款是不允許的。建議一次性申請當年起及以後所有學年的貸款。
(3)不提倡提前申請,如當年學費已經自籌解決,請下一學年度再申請貸款。
(4)不接受補辦以前的學費申請。合同簽訂後隻發放當年及以後的學費貸款,對以前學年欠學費的貸款不予發放。

3.貸款期限:國家助學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借款學生畢業後六年。
即:貸款期限=在校期限+畢業後六年。借款人為四年學制一年級學生,其貸款期限則為十年(即120個月);二年級為九年(即108個月);三年級為8年(即96個月);四年級為7年(即84個月)。

4.貸款利息:國家助學貸款的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基準貸款利率執行。
(1)借款學生生在校期間貸款利息100%由中央财政補貼。畢業後的貸款利息及罰息由借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開始時間為畢業當年的7月1日起)。
溫馨提示:銀行會在每月為貸款學生寄送貸款對帳單。由于貸款的學生在學期間的貸款利息是由中央财政補貼的,所以在讀的借款學生,該對帳單僅僅是履行告知義務,方便貸款學生能及時掌握本人在銀行的貸款信息,(包括當前貸款餘額、應付利息等)。
(2)借款學生如出現學籍變動,如休學、退學等,則應由學生本人自付其休學期間或退學後的貸款利息。

5.貸款償還: 畢業後學生自付利息及還本。
(1)借款人在校期間發生退學、轉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中止學業的事件,借款學生必須到經辦銀行辦理還清貸款手續方可辦理離校的相應手續。
(2)正常畢業的借款學生:在畢業離校前,學校将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确認手續、制定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
① 借款學生畢業後可選擇在規定時間内(一般為畢業當年的5月份)一次性還清。
② 無法在規定時間内一次性還清的學生,統一按一年期滞後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款期限為畢業後六年,在此期間,貸款學生可在任何時間内選擇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③ 借款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可申請辦理貸款展期。展期期間由中央财政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即修讀完更高一級學位再還息和本金。借款人至少要在畢業前30天(由學校統一組織辦理)向銀行提出展期申請,并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由經辦銀行審批後為其辦理展期手續。
?④ 借款人畢業後申請出國留學的,應主動通知原經辦銀行并一次性還清貸款。


6.合同變更
(1)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可以自願終止貸款發放。有終止貸款發放意向時,借款學生應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停放原因,經院系加具意見并蓋章後交銀行。
(2)借款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死亡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應及時通知銀行。銀行有權按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必須在銀行視情況采取上述措施後,或銀行與借款學生簽訂還款協議後,學校方可為學生辦理相應手續。
★ 辦理須知:帶齊本人身份證、合同、休學證明前往廣州中國銀行天河分行辦理相關手續。複學時,同樣攜帶以上資料辦理相關手續。
(3)借款人違反國家的法律,受到制裁,或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受到記過以上處分者,學校和銀行可終止其貸款。

7.違約及處理
★ 什麼是違約:還款确認書一經簽訂,任何一個月沒有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包括利息)歸還國家助學貸款者均屬違約。
(1)已畢業借款學生如因還款賬戶餘額不足不能按規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時,借款本息逾期部分将按借款合同的規定計收罰息。
(2)對沒有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歸還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經辦銀行還将追究法律責任外,并将其違約行為載入金融機構征信系統,違約嚴重者,所有金融機構将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包括開立信用卡);并定期将連續拖欠貸款超過一年的借款學生姓名及公民身份證号碼、畢業學校、違約行為在新聞媒體及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學曆查詢系統網站公布。

8.有關文件
(1)根據粵教貸[2002]6号文件的有關精神,未還清貸款的畢業生,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交由銀行或由銀行委托學校保管,貸款合同附入學生檔案,還清後由用人單位将貸款合同退出檔案。
(2)根據國辦發[2000]6号文件精神,對違約的畢業生,在全國相關媒體公布其姓名、身份證号碼及違約行為。違約畢業生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及所産生的一切後果。


9.咨詢方式
(1)辦理流程:311辦公室,鄭老師,26931905
(2)銀行相關電話(區号020):
銀行業務咨詢/儲蓄查詢等95566   助貸業務咨詢38815586、38813239
提前還款業務咨詢38823041     還款/欠款信息及法律咨詢38823769
變更聯系地址/電話38823049     傳真38823095
中國銀行廣州天河支行國家助學貸款專用郵箱:bocgzthzhudai@126.com